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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汕頭市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
瀏覽次數:6367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現將汕頭市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5名委員,2019年召開1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1、《2018年度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報告》;2、《汕頭市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決算》;3、《汕頭市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4、《汕頭市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5、增補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委員;6、增加汕頭市住房公積金個貸業務承辦銀行。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不以營利為目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設6個副科級內設機構,4個管理部。從業人員47人,其中,在編47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19年,新開戶單位407家,實繳單位4670家,凈增單位139家;新開戶職工2.85萬人,實繳職工27.27萬人,凈增職工-0.47萬人;繳存額44.32億元,同比增長9.86%。2019年末,繳存總額351.90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4.41%;繳存余額128.27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5.61%。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5家,與上年相同。
(二) 提取:2019年,提取額27.00億元,同比下降11.08%;占當年繳存額的60.93%,比上年減少14.35個百分點。2019年末,提取總額223.63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3.73%。
(三) 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70萬元,其中,單繳存職工最高額度40萬元,雙繳存職工最高額度70萬元。
2019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65萬筆29.9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71.05%、82.46%。
2019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11.07億元。
2019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4.29萬筆162.98億元,貸款余額115.94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17.74%、22.52%、19.47%。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90.39%,比上年末增加2.93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1家,比上年增加1家。
(四)購買國債:2019年,未購買國債,期末無國債余額。
(五) 融資:2019年,當年未新增融資。2019年末融資余額為零。
(六) 資金存儲:2019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13.19億元。其中,活期0.01億元,1年(含)以下定期5.8億元,1年以上定期1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6.38億元。
(七) 資金運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90.39%,比上年末增加2.93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9年,業務收入37755.21萬元,同比下降8.85%。其中,存款利息3401.54萬元,委托貸款利息34351.87萬元,其他1.80萬元。
(二) 業務支出:2019年,業務支出20841.57萬元,同比增加15.70%。其中,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16913.27萬元(當年提取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26060.64萬元,其中計提后未支付的職工2019年度7-12月份住房公積金利息9147.37萬元),歸集手續費933.08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1553.90萬元,貼息支出1441.23萬元,其他0.09萬元。
(三) 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7766.27萬元,同比下降66.82%。增值收益率0.65%,比上年減少1.57個百分點。
(四) 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1889.43萬元,提取管理費用448.74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5428.10萬元。
2019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920.10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1779.90萬元。
截止2019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1593.76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18419.65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9年,管理費用支出1309.08萬元,同比下降5.20%。其中,人員經費910.43萬元,公用經費27.31萬元,專項經費371.34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 個人住房貸款:2019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91.25萬元,逾期率0.0787‰。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提取。2019年,提取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1889.43萬元,本年未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2019年末,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1593.76萬元,占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的1.00%,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79%。
(二)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無此類情況。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 繳存業務:2019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同比分別增長3.07%、減少1.69%和增長9.86%。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34.03%,國有企業占10.05%,城鎮集體企業占0.41%,外商投資企業占1.91%,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52.06%,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54%,其他占0%。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45.93 %,國有企業占20.01%,城鎮集體企業占0.12%,外商投資企業占5.64%,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27.59%,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71%,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34%,高收入占0.66%。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14.98%,國有企業占16.56%,城鎮集體企業占0.18%,外商投資企業占10.37%,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56.5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40%,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34%,高收入占0.66%。
(二) 提取業務:2019年,10.23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27.00億元。
提取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78.79%(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1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52.03%,租賃住房占4.57%,其他占0%);非住房消費提取占21.21%(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6.48%,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50%,出境定居占0.15%,其他占4.08%)。
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5.66 %,高收入占4.34%。
(三) 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9年,支持職工購建房77.50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為21.86%,比上年末增加1.98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44719.64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86%,90-144(含)平方米占66.87%,144平方米以上占21.27%。購買新房占94.38%(無購買保障性住房情況),購買二手房占5.6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68.24%,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31.76%,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0%。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16.98%,30歲-40歲(含)占40.09%,40歲-50歲(含)占34.51%,50歲以上占8.42%;首次申請貸款占96.35%,二次及以上申請貸款占3.65%;中、低收入占97.72%,高收入占2.28%。
2.異地貸款:2019年,發放異地貸款386筆12260萬元。2019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69323萬元,異地貸款余額59531.42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19年,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1599筆72427萬元,支持職工購建住房面積23.68萬平方米,當年貼息額1093.22萬元。2019年末,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2339筆105898萬元,累計貼息1194.13萬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無此類情況。
(四) 住房貢獻率:2019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31.95%,比上年增加23.52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 2019年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沒有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
2019年度受委托辦理貸款業務金融機構增加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汕頭分行,其他沒有變化。
(二) 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等情況。
1.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
根據國家三部委《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及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關于印發《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汕頭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的通知(汕房金管〔2018〕3號)的規定,按照市統計局提供的2018年度我市(含區縣)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742.00元的數據,中心發布了《關于調整二〇一九年度汕頭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額有關問題的通知》(汕房金通〔2019〕25號),確定我市(含區縣)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職工最高繳存基數為17226.00元(我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5742.00元×3),職工個人繳存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最高繳存額各為2067.12元(最高繳存基數×最高繳存比例,即17226.00元×12%)。
2.當年提取政策沒有調整;當年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貸款條件等貸款政策沒有調整;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行標準不變。
3.加大力度促進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業務。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滿足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需求,緩解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壓力,我中心加大力度推進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業務,從2019年6月1日起,為進一步增加貼息貸款可貸額度,對貼息貸款最高個人貸款額度公式中的繳存調節系數由1.3提高到1.5,公積金貸款調節系數仍為1.0不變。
4.2019年,我中心著力推進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公轉商”貼息貸款等工作,努力改善房地產市場的金融環境,多方籌措資金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至2019年10月止,我中心全面完成放款輪候表上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件的貸款資金發放工作,自2019年10月9日起,我中心取消放款輪候的臨時措施。同時,鑒于我中心已取消放款輪候的臨時措施,資金流動性不足情況逐步好轉,我中心自2019年11月1日起停止受理住房公積金“公轉商”貼息貸款業務。
(三) 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1.根據市委市政府作風建設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市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部署,通過對標先進、學習借鑒省內其他公積金中心經驗做法,我中心進一步在作風建設上下功夫,打造優良營商環境,提升為民服務質量;積極推進住房公積金業務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工作,通過業務信息系統與市政務服務系統對接,在市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業務受理。2019年8月起,我中心實現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等業務事項的進駐,進一步推進了我市政務服務集中辦理工作,為我市職工提供了便捷服務。
2.結合汕頭市新一代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上線,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目前,除單位繳存登記、緩繳、降低繳存比例(5%以下)外,其他業務均為只跑一次。我中心將個貸業務窗口受理環節全面委托銀行辦理,將部分歸集、提取業務下放各銀行窗口辦理,既激發銀行的工作積極性,又方便繳存單位職工辦理業務。
3.積極開展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并通過驗收。在省住建廳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我中心強化作為民生服務窗口單位的責任擔當,積極開展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工作,通過加強信息化建設,不斷規范流程、優化服務,緊跟“互聯網+公積金”發展新形勢,深化“數據多跑路”,“職工少跑腿”,大力提升綜合管理、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便民利民,為繳存單位和職工提供更優質服務。
4.大力推進市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接入“粵省事”平臺事項。按照市政府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接入“粵省事”平臺有關通知要求,我中心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構建現代化、全方位的智慧公積金信息體系,完成“繳存信息”、“繳存明細”、“提取明細查詢”、“貸款信息”、“貸款進度查詢”、“貸款還款明細”等6項接口的正式上線,同時,主動加強宣傳推廣,對進駐“粵省事”事項通過“橄欖臺-住建頻道”、公積金微信公眾號等宣傳渠道進行宣傳,提高群眾對“粵省事”平臺的知曉度和使用率。
(四) 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根據住建部、省住建廳關于“雙貫標”推進工作要求,我中心積極推進落實住建部關于基礎數據標準與結算應用系統對接改造工作,按“雙貫標”工作要求對信息系統進行重新建設。2019年3月29日,汕頭市新一代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通過住建部“雙貫標”驗收并正式啟動運行,標志著我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信息化建設邁上一個新臺階,對提升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和服務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市住房公積金新信息系統建成后,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模式由委托銀行模式變為自主歸集模式,住房公積金資金賬業務賬銀行賬達到三賬統一,進一步提升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和服務能力。
2019年4月16日,按住建部有關文件要求,在省住建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指導下,經過我中心與信息系統建設單位積極推進,汕頭市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系統成功接入住建部數據平臺并完成數據報送,汕頭市成為廣東省第一批接入住建部數據平臺的城市。此次成功上線不僅標志著汕頭市公積金數據接入國務院個稅改革數據共享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也是汕頭建設智慧住房公積金信息體系邁出的堅實一步。
(五) 當年沒有發現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而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六) 當年沒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行為情況。
注:經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核后,年報數據若調整,以最新披露為準。
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5日